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先后下發了《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和《關于加強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印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68號),現將有關文件(詳見附件)函告貴單位,請給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專此函達。
附件:1.《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
2.《關于加強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印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