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地方稅務局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地稅發〔2010〕89號)有關規定,我省地方稅收通用定額發票將逐步取消。經研究決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山市地方稅務局停止舉辦定額發票抽獎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山市地方稅務局最后一期定額發票抽獎登記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開獎日期為2011年1月17日,兌獎時間為開獎之日起30天內(節假日順延)。
二、消費者取得的《廣東省地方稅收通用發票(電子)》付款方登記為個人的,可繼續參加全省發票抽獎活動,抽獎時間、范圍等具體事項按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發票抽獎的有關規定執行。消費者索取發票時可要求商家錄入手機號碼等聯系方式,以方便接收中獎信息及驗證發票真偽。
三、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關于印發<中山市地方稅務局發票抽獎辦法(試行)>的通知》(中山地稅發〔2007〕194號)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