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全文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關于公布稅費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2018年1號公告)
中山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管理工作的公告
附件:
注釋:全文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關于公布稅費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2018年1號公告)
中山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管理工作的公告
附件:
一、背景
按照《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減免政策的通知》(粵地稅發〔2009〕19號)的要求,對納稅人按章納稅確有困難,符合文件規定情形的,地稅部門可酌情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減免優惠。為有效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強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減免稅管理,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公告。
二、本公告適用減免的范圍
(一)A類情況:納稅人因停產、停業、歇業、辦理注銷等原因而導致房產、土地閑置,造成納稅確有困難的;
(二)B類情況:受市場因素影響,納稅人難以維系正常生產經營,出現較大虧損的,或支付給職工的平均工資不高于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2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012年度我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4956元,月均2080元),且納稅人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三)C類情況:納稅人因政策性虧損,造成納稅困難的;
(四)D類情況:因不可抗力,如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意外社會現象,導致納稅人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造成納稅困難的;
(五)E類情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或屬于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產業的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
(六)F類情況:其他經省地方稅務局批準的納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
三、申請減免辦理時間
納稅人申請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辦理時間為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