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發布〈廣東省國家稅務局代開普通發票管理辦法〉的公告》(2015年第6號)(以下簡稱《公告》)的規定,陽江市國家稅務局現將《關于印發〈陽江市國家稅務局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陽國稅發〔2010〕80號)予以廢止,代開普通發票管理工作按《公告》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陽江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3月4日
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發布〈廣東省國家稅務局代開普通發票管理辦法〉的公告》(2015年第6號)(以下簡稱《公告》)的規定,陽江市國家稅務局現將《關于印發〈陽江市國家稅務局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陽國稅發〔2010〕80號)予以廢止,代開普通發票管理工作按《公告》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陽江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