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地方稅務局公告
2013年第1號
陽江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我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
為充分發揮土地增值稅在預征階段的調節作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53號)規定,現對我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調整情況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一)銷售普通住宅為3%。
(二)銷售非普通住宅為3.5%。
(三)銷售別墅、寫字樓、商鋪為4%。
(四)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按規定進行清算。
二、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預征率自2013年7月1日(稅款所屬時期)起執行。
特此公告。
陽江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