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地方稅務局、經濟開發試驗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納稅人服務中心:
現將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為股東個人購買汽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的通知》(粵地稅〔2005〕364號)轉發給你們,市局補充規定如下:對企業購買車輛并將車輛所有權辦到股東個人名下的行為,按企業支付金額減除50%后的數額依照“利息、紅利、股利所得”項目對該股東計征個人所得稅。
廣東省清遠市地方稅務局
二○○五年八月一日
各市、縣(區)地方稅務局、經濟開發試驗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納稅人服務中心:
現將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為股東個人購買汽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的通知》(粵地稅〔2005〕364號)轉發給你們,市局補充規定如下:對企業購買車輛并將車輛所有權辦到股東個人名下的行為,按企業支付金額減除50%后的數額依照“利息、紅利、股利所得”項目對該股東計征個人所得稅。
廣東省清遠市地方稅務局
二○○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