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地方稅務局、市局直屬各稅務局(分局),各縣(市、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 根據市政府《批轉市勞動保障局關于揭陽市早期離開國有集體企業人員社會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揭府[2008]58號)精神及市勞動保障局《關于早期離開國有集體企業人員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揭市勞社[2008]73號)的規定,為做好早期離開國有集體企業人員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有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繳費程序
??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早期離開企業人員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申請表》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定的申請人工作年限及申請人選擇的繳費年限計算應繳養老保險費,同時填開托收單,托收單應寫明申請人所屬單位及補繳費款所屬時期。
??? (二)申請人或其所屬單位持下列資料到地稅征收機關繳費:
???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社保費托收單;
???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 3.《早期離開企業人員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復印件;
??? 4.申請延長繳費期限的,應提交《延長繳納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復印件。
??? 5.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資料復印件,包括:加蓋所屬單位或檔案寄存機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的招工表或勞動合同復印件(勞動關系仍保留且所屬單位仍存在的申請人員),加蓋原所屬單位公章或勞動保障部門公章的《關于早期離開企業人員工作經歷的證明》復印件(遺失檔案人員)。
??? (三)地稅征收機關根據社保托收單列明繳費人所屬單位、金額、補繳時期進行征收,同時留存繳費人所提交資料。
??? (四)申請人繳費后持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登記。
??? 二、有關要求
??? (一)各級地稅部門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加強協調,互相配合,確保早期離開國有集體企業人員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工作順利進行。
??? (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托收單時,應向申請人詳細說明有關繳費事項,包括繳費手續、需向地稅部門提供的資料、繳費地點等。
??? (三)地稅征收機關應指定專人進行管理,按照一戶一檔的原則為申請人建立社保費征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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