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國家稅務局:
鑒于公安部門從2009年開始,逐步將國產汽車登記入戶業務下放羅定、新興、郁南公安車管部門辦理。為方便納稅人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減輕納稅人辦稅的負擔,市局決定對在羅定、郁南、新興三地辦理登記入戶的國產汽車實行就地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統一在當地主管稅務部門辦稅服務廳辦理相關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業務。具體下放征收管理時間視市公安部門下放國產汽車登記注冊入戶業務縣級辦理時間同步實行,請各地注意加強溝通協調?,F提出如下工作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明確下放縣級局征收管理的業務范圍。本次分解下放到縣級局負責辦理車購稅業務的車輛,只限于在羅定、郁南、新興辦理登記入戶國產汽車,具體業務包括新購車輛車輛購置稅的申報納稅辦理(包含減免稅車輛的辦理)、已稅車輛的變更、過戶、轉籍和補辦(簡稱“二次業務”)及相關的車輛退稅等業務的辦理。不包括進口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的征收管理業務。各地要嚴格把握,不得擅自擴大征管范圍。
二、要加大對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的監管力度,加強督促和指導具體征收管理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的規定和業務規范開展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業務工作,確保這次車購稅征管業務下放工作順利、穩妥開展。
三、加強做好實地驗車工作。在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手續時,征收單位應注意做好實地驗車工作,認真核對申報表填寫的車輛型號及車輛配置等車輛信息;特別對車輛配置把握不準和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中未列明的車型,要由兩名以上稅務人員進行實地查驗,并由驗車稅務人員在納稅申報表簽名確認,嚴格按照規定核定申報納稅車輛的計稅價格,力求核定的計稅價格合法、準確。
四、加強做好已稅車輛檔案的管理工作。
一方面,對已經辦理納稅申報的車輛,要按照規定建立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資料完備。已稅車輛發生過戶、轉籍、變更等情況時要按照《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要求辦理檔案變動手續,并做好電子檔案信息的修改和資料的補充。
另一方面,對下放前的已稅車輛的檔案,暫不清分下發。各地須辦理各項二次業務的,可先憑車主提供的合法證件,將車輛信息報市局辦稅服務廳(車購稅)查對電子檔案,經市局辦稅廳核實后將電子檔案發送到報查單位,直接予以辦理。但市局辦稅服務廳(車購稅)和辦理單位必須分別做好辦理車輛檔案號及相關信息記錄臺帳,并由辦理單位按季度憑主管局證明到市局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核對后,調回車輛紙質檔案,補充完善相關資料信息和保存。對轉出本市以外的車輛辦理車購稅轉籍業務,可告知車主直接到市局辦稅服務廳(車購稅)辦理。
五、嚴格車輛減免稅的辦理。對納稅人提出減免稅申請的車輛,要按照《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規定和要求,對納稅人的減免稅申請表和提供的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并對照申報資料進行實地驗車;條件符合、資料完備的給予辦理減免稅手續,并將申報審批資料報稅政管理部門備案。
六、嚴格車輛申請退稅的辦理。對符合《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的車輛,要認真審核車主提供的《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表》和相關的證明材料,符合條件要求,證明材料合法完備的,報稅政管理部門審核,并經局分管領導批準后辦理退稅。
七、國產汽車車輛購置稅下放征收管理后,新車征稅業務工作量進一步加大,同時增加了二次業務的辦理,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的業務量將大大增加。要注意加強做好業務辦理人員的合理調配,確保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業務的如常有序開展。
八、要注意就這次車購稅業務分解下放縣級局征收管理事項,向社會做好相關信息的公告;并對過戶、轉籍、變更等,各項業務辦理的政策、流程及需提供的資料進行公開,讓納稅人及時了解,以免給納稅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九、要注意加強與當地公安車管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宣傳車輛購置稅稅收政策,形成合力,按照稅法的要求嚴格把好關,對不能提供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的車輛一律不予登記注冊入戶。
十、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做好機動車輛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79號)的要求,加強組織抓好機動車輛稅收“一條龍”管理各項工作的落實,做好相關信息的采集和上報工作,并切實加強機動車輛銷售企業的增值稅管理,防止惡意開低車輛銷售價格偷逃稅款的現象發生。
云浮市國家稅務局
200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