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各區人民政府,上海市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認真落實《稅務總局等十三部門關于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和《上海市加強改革系統集成持續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進一步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持續提升為市場主體服務水平、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稅收營商環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政策直達快享
(一)優化政策宣傳輔導機制
充分融合線上線下渠道,綜合采用不同宣傳方式,開展稅費優惠政策宣傳。
具體措施:
1.把握政策要點、緊跟政策熱點、結合政策特點,制作圖表圖解、視頻動漫、流程演示等形式多樣、通俗易懂的稅費宣傳知識產品。依托上海“一網通辦”市民主頁和企業專屬網頁、各部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服務熱線、服務場所等線上線下渠道,開展多元化、立體式減稅降費政策宣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針對重點政策和改革措施,在服務熱線設立專席,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專業咨詢服務;打造便捷高效的智能咨詢體系,提供專題式、場景式智能咨詢服務,保障政策有效落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針對重點政策和改革措施,在服務場所開設專窗、配備專員,為相關政策的落地實施提供有力保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就大企業申請的關于未來可預期的特定事項應如何適用稅法問題,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明確,提高大企業執行政策的確定性。特別對集團重組、股權轉讓、關聯交易等重大交易事項提供專業輔導。(市稅務局負責)
(二)優化政策落實機制
運用大數據監測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情況,確保各項減稅降費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具體措施:
5.設置優惠政策服務提醒指標,綜合運用稅費大數據對納稅人繳費人特征開展數據分析掃描,形成優惠政策服務提醒清單,通過稅企互動、“一網通辦”等向納稅人繳費人精準推送,幫助納稅人繳費人充分適用優惠政策。(市稅務局負責)
6.設置減稅降費等優惠政策應享未享和違規享受雙重監控指標,持續對納稅人繳費人申報數據開展監控,對應享未享的納稅人繳費人及時提示其享受優惠政策,對于違規享受的納稅人繳費人及時進行風險處置。(市稅務局負責)
(三)簡化優惠辦理手續
進一步壓縮稅費優惠事項的辦理手續,確保辦理流程簡明易行。
具體措施:
7.加大部門信息共享與協同,根據稅務總局部署,對除依法需要核準或辦理備案的事項外,穩妥落實“自行判別、申報享受、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市稅務局負責)
(四)提高留抵退稅辦理效率。
持續優化增值稅留抵退稅網上申請和辦理,提高退稅效率。
具體措施:
8.繼續落實留抵退稅政策,依托電子稅務局,優化納稅人增值稅申報和留抵退稅申請流程,實現精準提示,進一步壓縮留抵退稅申請和辦理時間。(市稅務局負責)
9.財政部門加強統籌,及時保障退庫資金到位。優化增值稅留抵退稅電子退庫功能,精簡退庫辦理資料,實現全程無紙化辦理,確保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及時獲得退稅款,實現留抵退稅業務全流程網絡化、電子化,有效提升退稅業務辦理的時效性。(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高出口退稅辦理效率
進一步優化出口退稅辦理流程,提高出口業務各環節事項的辦理速度。
具體措施:
10.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優化出口退稅在線申報辦理功能,在全市推廣貨物貿易出口退稅基礎上,積極拓展服務貿易出口退稅功能,提升納稅人辦稅便利化服務體驗。(市商務委、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持續優化納稅人出口退稅辦理體驗,加快稅務部門辦理正常出口退稅業務時間,進一步壓縮出口退稅分類管理為一、二類的納稅人正常出口退稅業務辦理時間。(市稅務局負責)
12.積極推進長三角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合作共建,推動本市出口企業長三角異地口岸出口信息落地本市單一窗口,進一步提升出口退稅服務質效。(市商務委牽頭,市稅務局、上海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不斷提升納稅繳費事項辦理便利度
(六)拓展稅費綜合申報范圍
研究探索關聯稅費種的綜合申報,進一步減少企業納稅次數。
具體措施:
13.持續落實企業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多稅種綜合申報,進一步研究其他稅費合并申報。(市稅務局負責)
14.按照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加快推進財產行為稅一體化納稅申報,進一步簡并申報次數,減輕納稅繳費負擔。(市稅務局負責)
(七)壓減納稅繳費時間
研究推出更多納稅繳費便利化舉措,持續減少企業納稅繳費時間。
具體措施:
15.優化電子稅務局功能,推進業務辦理套餐化,持續簡化資料報送,探索要素化采集填報和表單預填,減少納稅人繳費人納稅繳費時間。(市稅務局負責)
16.優化開辦企業“一窗通”模式,簡化企業從申請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所需辦理的手續,倡導企業在“一窗通”上“一表申請”完成所有開辦企業事項,同時便利企業使用“一窗通”平臺事后辦理發票等事項。(市市場監管局牽頭,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優化“企業注銷一窗通”平臺,實現企業注銷申請跨部門預檢、清稅證明實時傳送等功能。(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優化跨區遷移涉稅事項辦理,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企業遷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許可證件不再重復辦理。探索為屬于正常戶且不存在未辦結事項的小微企業,提供全市范圍內跨區遷移的線上辦理服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快速辦結。(市稅務局負責)
19.優化不動產登記網上繳稅,落實企業間不動產轉移登記“一個環節”當場發放權證。稅務部門以納稅人申報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當場計算契稅應納稅款,企業可選擇當場繳稅、當場領證,或先領證、后網上繳稅。出售方企業滿足條件的,其預繳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可由納稅人在取得權證后另行申報繳納。稅務部門在事后監管過程中發現納稅人申報價格明顯偏低的,按規定核實調整并補征稅款。(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稅務局、市房屋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落實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根據稅務總局工作部署,對納稅人繳費人需提供的有關稅務證明,以書面形式將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一次性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繳費人書面承諾符合告知的條件、標準、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的,可免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市稅務局負責)
21.優化服務貿易對外支付流程,在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電子化的基礎上,推進稅務備案信息與銀行間同步共享,更好滿足納稅人異地付匯業務需要。(市稅務局負責)
(八)大力推進稅費事項網上辦掌上辦
推進“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逐步實現稅費事項網上辦、掌上辦。
具體措施:
22.根據稅務總局“非接觸式”辦稅業務建設規范,深耕渠道建設,持續優化電子稅務局等線上辦稅渠道功能,2020年年底前,實現主要涉稅服務事項網上辦理;2021年年底前,除個別特殊、復雜事項外,基本實現企業辦稅繳費事項可網上辦理,個人辦稅繳費事項可掌上辦理。(市稅務局負責)
23.積極對接上海市政府“一網通辦”平臺,優化再造辦事流程,上線“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開具(中文版)”等稅費辦理功能,不斷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提升自助辦稅終端服務水平,探索與社會力量合作共建,進一步擴大自助終端服務輻射面。(市稅務局負責)
(九)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創新試點
全力推進落實“16+10”項稅收征管服務舉措,推動稅收支持和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取得成效。
具體措施:
25.實現長三角區域跨省市房土稅源管理業務網上辦理的基礎上,研究進一步擴大房土稅源管理業務網上辦理的企業覆蓋面。(市稅務局負責)
26.推動具備條件的商業銀行參與試點,實現長三角地區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在本市發生繳稅、退稅業務時,使用非本市銀行賬戶完成稅庫銀電子繳稅、退稅的功能。條件成熟后,逐步將跨省繳稅、退稅業務拓展至全國范圍的各類企業。(市稅務局、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27.進一步落實長三角跨區域涉稅事項協調工作機制,針對跨區域經營的企業集團各區域稅收政策理解、執行不一致問題,加強組織協調,提出解決方案。(市稅務局負責)
三、穩步推進發票電子化改革
(十)分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
穩步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改革試點工作。
具體措施:
28.根據稅務總局擴大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范圍的部署,開展相關試點工作;推進專票電子化試點相關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工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市稅務局負責)
29.積極發揮上海市電子文件管理聯席會議及辦公室作用,協調指導相關工作;根據國家密碼管理局部署要求,協調指導上海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和稅務網絡可信身份系統建設,規范密碼應用,強化系統安全。(市密碼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進電子發票應用的社會化協同
建立與發票電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務模式,增進市場主體發票使用便利,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具體措施:
30.根據稅務總局相關要求,公開電子發票數據規范和技術標準。(市稅務局負責)
31.結合《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規范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貫徹實施工作,明確電子會計憑證歸檔范圍、電子會計憑證和電子會計檔案的合法性與效力、保存電子會計憑證原件的必要性、僅用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需滿足的條件等內容。(市財政局、市檔案局牽頭,市密碼局、市稅務局、市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2.指導各單位修訂完善歸檔制度要求,執行會計憑證“原件歸檔”;結合系統設備國產化、辦公自動化系統升級改造和一網通辦試點等信息化建設工作,規范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加強和改善信息技術條件保障,確保電子會計憑證的利用、保管等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市檔案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密碼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3.在前期預算單位差旅電子憑證網上報銷試點基礎上,適時擴大試點改革范圍;選取部分市級預算單位和區先行開展電子發票應用試點,實現電子發票與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報銷、財政支付、會計核算的銜接與應用,提升預算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檔案電子化水平。(市財政局牽頭,市檔案局、市密碼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稅務執法方式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十二)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統籌做好減稅降費與依法組織收入工作,堅決不收“過頭稅費”。
具體措施:
34.按照落實“六穩”、“六保”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措施,堅持依法依規組織收入原則,堅決防范收“過頭稅費”、堅決杜絕大規模集中清欠和行業檢查、虛收空轉收入等行為。牢固樹立科學的收入任務觀,防止層層下達不切實際的收入目標,防止單純以收入規模、增幅排名考核,防止任意調節、虛增收入。(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5.把握好組織收入工作主動權,積極主動溝通協調,實事求是、客觀全面地把稅收收入運行情況及影響收入的各項因素分析透、匯報好,及時與財政等部門協調溝通,爭取各方理解與支持。(市稅務局負責)
36.加大對收入預測、目標執行、收入質量的檢查考核力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觸碰“底線”“紅線”的行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市稅務局負責)
37.進一步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動稅務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執法決定合法有效,增強基層執法的規范性統一性,提高稅務執法社會滿意度。(市稅務局負責)
38.持續推進稅務權責清單制度建設,深化權責清單的落地運用,推動權責事項到崗到人。修訂權責事項辦事指南,實現權責清單與“一網通辦”權力事項的有機銜接。做好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及時發布清理結果。(市稅務局負責)
39.貫徹落實稅務總局行政處罰裁量規則和長三角一體化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要求,持續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加快推進簡易處罰事項網上辦理。(市稅務局負責)
40.強化稅務執法內部控制和監督,全面推進內控機制信息化建設,規范執法行為,減少執法風險。(市稅務局負責)
(十三)強化分類精準管理
持續護航深化放管服以及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完善風險管理體系。
具體措施:
41.深化合作機制,全面推進各部門合作力度,加強與公安部門聯合選案、聯合行動,加強和海關、銀行反洗錢中心的情報線索交換,加強各部門間的數據共享,對發票虛開、出口騙稅等違法犯罪行為采取源頭管控,形成嚴厲打擊涉稅犯罪活動的工作合力,持續保持打擊虛開騙稅的高壓態勢。逐步開發建設覆蓋重點稅種、重點事項、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的指標體系,持續開展稅收風險監控。(市稅務局牽頭,市公安局、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海關、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健全完善信用管理制度。
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貫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體系。
具體措施:
42.積極參與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納稅信用與其他社會信用聯動管理,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制度。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依法依規對企業實施聯合獎懲。(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3.進一步落實好納稅信用評價修復相關規定,通過電子稅務局開發納稅信用動態提醒服務功能,主動推送納稅信用評價扣分指標明細,引導納稅人及時、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提高誠信納稅意識。(市稅務局負責)
五、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細
(十五)加強評價考核
堅持以納稅人繳費人感受為導向,評價和改進納稅繳費便利化各項工作。
具體措施:
44.建立稅收營商環境評測師、特邀觀察員、第三方調查工作團隊,通過明察暗訪、調查問卷、電話撥測等方式,對政策落實、辦事流程、納稅服務等進行評價,發現問題,提出建議,促進納稅繳費便利化舉措落實,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市稅務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5.根據國務院、市政府對政務服務“好差評”的工作要求,建立“好差評”評價體系,開發市稅務系統“好差評”管理系統,對接上海市“一網通辦”“好差評”平臺,設置“動態二維碼”,通過線上線下全面融合,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評價對象全覆蓋、服務渠道全覆蓋,推動整改實現評價、反饋、整改、監督全流程銜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大監督力度
加強對納稅繳費便利化工作督查,建立常態化評價機制。
具體措施:
46.統籌運用多種監督方式和資源,加強對稅費優惠政策以及納稅繳費便利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問題早發現早解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7.加強政策措施運行情況的評估,健全政策出臺、落實、評估、改進的閉環機制,完善全鏈條管理,為政策措施直達基層、直接惠及市場主體疏堵消障、加力提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8.強化對納稅繳費便利化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指導,拓展聽取意見建議完善政策的渠道,跟蹤政策執行情況,深化政策效應分析,以更實舉措、下更大氣力進一步抓好政策落地落細,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凝聚合力,結合實際細化責任分工,確保各項措施及時落地見效。各級稅務機關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圍繞納稅人繳費人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創新舉措,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不斷提升服務市場主體水平和提高服務“六穩”“六保”工作質效。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
上海海關 上海市醫療保障局
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檔案局 上海市密碼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