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關稅〔2005〕25號
海關總署,國家林業局: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十五”期間繼續保留對進口種子(苗)、種用野生動植物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國家林業局提出的申請,經審核,安排了國家林業局2005年度種子(苗)種用野生動植物免稅進口計劃(詳見附件1、2)。請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十五”期間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非盈利性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30號)辦理有關進口手續。
????附件:1.國家林業局2005年進口種子(苗)計劃(略)
????2.國家林業局2005年進口種用野生動植物計劃(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