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高技〔200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商務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頒布的《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00〕18號),鼓勵并推動骨干和重點軟件企業加快發展,根據《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發改高技〔2005〕2136號),經研究,國家發展改革委、信息產業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審核認定了2006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名單附后),現予以公布。
根據《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00〕18號)的規定,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請稅務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