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2008〕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務總局制定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附表。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附表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稅務機關及時做好上述報表的印制、發放、學習、培訓及軟件修改等工作。
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附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附表填報說明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