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7號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優化納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對納稅人使用的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以下簡稱稅控開票軟件)數據接口規范予以發布,以滿足納稅人內部管理信息系統與稅控開票軟件的銜接需要。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稅控開票軟件是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安裝使用的防偽稅控系統防偽開票子系統和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
二、本次發布的數據接口規范包括導入接口規范和導出接口規范,發票類型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和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導入接口規范是指稅控開票軟件可接收的待開具發票信息的數據格式;導出接口規范是指從稅控開票軟件導出已開具發票信息的數據格式。
三、為配合數據接口規范發布,稅控開票軟件增加了手工導入開具、批量自動導入開具、批量數據導出等功能。需啟用這些功能的納稅人,應將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防偽開票子系統升級為V7.23.10版,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升級為V1.3.00版。
四、數據接口規范和稅控開票軟件安裝包在金稅工程納稅人技術服務網上發布,納稅人可自行下載免費安裝使用。在使用數據接口規范和安裝稅控開票軟件過程中,如有問題,請聯系當地稅控技術服務單位提供技術支持。
五、各地稅控技術服務單位不得在稅控開票軟件安裝、升級過程中,以技術服務為由強行向納稅人搭售通用設備或軟件。納稅人如發現稅控技術服務單位的上述違規行為,可通過電子郵件(郵箱:shuikong@chinatax.gov.cn)向稅務總局反映。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3月14日
【政策解讀】:
一、本公告出臺的背景
納稅人端安裝使用的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屬于涉稅專用系統,原有版本沒有設計和提供對外數據接口,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信息與自有ERP系統、財務系統等內部管理系統的銜接難以實現。
二、本公告出臺的意義
本次數據接口規范的發布,將滿足納稅人將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和內部信息管理系統的銜接需要,助力納稅人提高企業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減輕納稅人負擔。
三、本公告的主要內容
本次發布的數據接口規范,適用于安裝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防偽開票子系統和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數據接口規范覆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和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三類發票。遵循數據接口規范,納稅人可以將企業ERP系統、財務系統、電子表證單書等內部管理的經營電子信息,按照規范約定格式批量導入到開票軟件中,直接批量開具并打印發票。納稅人也可以按照規范約定格式批量導出已開具的發票信息,用于企業經營活動、財務管理等需要。
四、使用本數據接口規范,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是否需要升級?
需要升級。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票子系統應升級為V7.23.10版,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應升級為V1.3.00版。本數據接口規范應配合新版本開票軟件中的手工導入開具、批量自動導入開具和批量數據導出功能使用,操作方法請參見隨軟件升級包一同下發的配套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