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各區稅務局,各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廣東省統計局《關于公布2019年全省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18號)的公布數據,現就我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維持3376元不變;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0268元,即按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6元的300%調整。
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維持3803元不變;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0268元,即按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756元的300%調整。
三、調整后的繳費基數上限執行時間: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本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統一由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負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由稅務部門負責。
本通知從2020年7月1日起執行。
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