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計稅毛利率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4號)的規定,現就我市2018年度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銷售未完工產品適用計稅毛利率公告如下:
一、開發項目位于赤坎區、霞山區、麻章區、坡頭區、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海島經濟開發試驗區的不低于16%;
二、開發項目位于其他地區的不低于10%;
三、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不低于5%。
本公告適用于所屬期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湛江市稅務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