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是促進依法行政和規范執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強化民主監督、提高行政透明度的一項重要內容。本市稅務系統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以促進陽光辦稅、有效預防腐敗為目標,以強化行政權力監督為主線,以推進行政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為重點,著力深化公開內容,拓寬公開渠道,強化制度建設,積極發揮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在加強依法治稅、優化納稅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努力在服務稅收中心工作、滿足公眾合理需求等方面實現新的突破。
一、積極落實促增長調結構中各項稅收政策公開。按照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以及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服務上海經濟發展大局特別是調結構、促轉型、保發展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積極做好稅收政策公開工作。在落實政策過程中,充分聽取意見、尊重民意;通過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讀服務,幫助公眾全面準確地理解專業政策,促進政策的推進落實;要加大政策執行情況的公開力度,通過各類渠道收集公眾對政策公開及實施情況的反饋信息,保障政策發布的實效。(2010 年啟動實施并逐步完善,牽頭單位或部門:法規處、貨物勞務稅處、退稅處、所得稅處、國際稅務處、財產行為稅處)
二、推進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認真落實中央《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9〕27號),2010年將通過多種方式公開本市稅務系統工程建設的項目審批、規劃、招投標信息。充分利用稅務網站,于2011年建立健全工程建設信息公開目錄。按規定逐步公開項目工程質量管理、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牽頭單位或部門:財務處、各區縣稅務局、各直屬分局、各直屬事業單位)
三、強化行政審批公開。梳理并主動發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規范、明確各事項的條件、標準、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目錄等,對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整、變更情況及時予以公開,并積極推進網上審批。(2010年啟動實施并逐步完善,牽頭單位或部門:法規處、貨物勞務稅處、退稅處、所得稅處、國際稅務處、財產行為稅處、征管科技處)
四、推動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加強稅務系統部門內控機制建設,按照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的要求,進一步界定工作責任范圍,制定行為規范,明確崗位職責,編制職權目錄,繪制行政職權流程圖,并借助網站、辦稅服務廳專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布。要加強對工程建設、物資采購、信息化建設等重點領域,人事、財務、執法等重點部門,征收管理中的納稅人認定、減免稅、定稅、行政處罰以及稽查管理中的查案、審理等關鍵環節權力運行的監控。要進一步完善稅收執法程序,在本市稅收征管模式改革的基礎上,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2010 年啟動實施并逐步完善,牽頭單位或部門:監察室、人教處、督察內審處)
五、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稅務行政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貫穿于稅務主體認定、稅務行政許可、稅務征收、稅務檢查、稅務稽查、稅務處罰等多個環節,要研究制定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具體辦法,深化工作制度建設,嚴格設定自由裁量權行使程序,合理設定裁量幅度,細化標準,做到適宜、恰當、公正、合情、合理。不斷加強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開。(2010年啟動實施并逐步完善,牽頭單位或部門:法規處、征管科技處、稽查處、督察內審處)
六、深化內部事務公開。積極探索機關干部職工參與機關建設、管理的有效途徑,2010 年將加大對干部選拔任用、政府采購等事項過程、結果的對內公開力度,2011 年將進一步加強對辦公費用、基建工程、資產狀況等事項的對內公開,鞏固和強化內部監督。(牽頭單位或部門:財務處、督察內審處、人教處、各區縣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七、全面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優化載體建設,著重健全稅務網站體系,進一步擴大公開與社會公眾密切相關的涉稅信息量。建立社會熱點跟蹤機制以及虛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著力改進依申請公開的服務工作,拓寬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請公開處理規程,規范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程序,提高回復質量。積極引入社會評議機制,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交流,主動聽取公眾的意見建議。繼續完善監督保障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納入行政信用等級考核,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認真受理群眾投訴,堅決糾正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行為。(2010 年啟動實施并逐步完善,牽頭單位或部門:辦公室、各區縣稅務局、各直屬分局、注稅中心)
八、推進財政預算公開透明。積極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做到任何一項行政費用都納入預算,夯實預算公開基礎;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以及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落實預算公開的各項制度規定,做好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各項工作。(2010 年啟動實施并逐步完善,牽頭單位或部門:財務處、各區縣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九、加強基層政務公開。積極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強基層分局的政務公開與納稅服務工作,認真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推行辦稅公開工作的意見》(國稅發〔2006〕172號),充分發揮稅務所、辦稅窗口、稅務干部與納稅人聯系密切的特點,多形式、多渠道公開稅收政策、辦稅程序、涉稅審批事項等信息。(2010 年啟動實施并逐步完善,牽頭單位或部門:辦公室、納稅服務處、各區縣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十、開展政務公開情況評估檢查。定期評估、分析政務公開開展情況和開展效果,認真查找不足,改進工作。通過自查和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有關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推進情況、公共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和基層政務公開等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政務公開要求落實到位。(2010 年啟動實施并逐步完善,牽頭單位或部門:辦公室、各區縣稅務局、各直屬分局、注稅中心)
十一、組織政務公開培訓及理論研究。繼續做好新進公務員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知識培訓工作,認真落實培訓計劃;積極探索引入各方力量,加強對本系統工作人員的培訓;針對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開展工作研究和學習交流,適時組織召開政務公開培訓研討會,講解專業知識,探討難點問題,進一步提升全市稅務系統政務公開工作水平。(2010 年啟動實施并逐步完善,牽頭單位或部門:人教處、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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